大庆杜蒙县营商环境恶劣导致两民营企业陷入绝境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4-05-06
导读:
近期,原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李振锟被审查再次将大庆市政治生态环境差推到了风口浪尖。李振锟当年任大庆市委秘书长曾先后为原大庆市两任已判刑的市委书记盖如垠、韩学健服务数年,他们将大庆市干部群众推到了水深火热中,受其流毒影响,杜蒙县是政治生
近期,原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李振锟被审查再次将大庆市政治生态环境差推到了风口浪尖。李振锟当年任大庆市委秘书长曾先后为原大庆市两任已判刑的市委书记盖如垠、韩学健服务数年,他们将大庆市干部群众推到了水深火热中,受其流毒影响,杜蒙县是政治生态环境差的重灾区。
从2010年到2023年间.暴露出原县长张家文和现任县长朱学良在处理原“美立方”项目问题上政治素质差、胆大忘为、无视百姓疾苦等诸多问题。
一、拿工程项目钓鱼
1、第一条被钓的鱼
2010年,在杜蒙县有个"美立方"工程项目,后改名为“金湖豪庭”,就是一个典型的用工程项目钓鱼,坑害开发企业,造成两个开发企业亏损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至使原"美立方"6栋住宅楼于2014年仅6号楼进户外,其余5栋在建工程变成了一个大坑,部分回迁户得不到安置,导致成为杜蒙县多年上访的根源。
2010年5月28日,穆棱市海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县政府请示,当年主管城建的副县长张家文在《关于二道街老酒厂地段棚户区开发申请报告》上批示:请发改委、建设、土地、环保、城管局、消防等部门依法按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在开工前,杜蒙县政府先后下发文件:①2010年11月10日下发“杜发改字(2010)125号《关于二道街原酒厂周边棚户区动迁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②2010年11月 3日下发“杜政发(2010)22号《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 民政府关于收回张少武等72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③2011年9月28日杜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立案号 2011~04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杜蒙县建设局规划股将泰康镇北完小学南侧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规划图交给开发企业。
2011年8月,原“美立方”工程项目开工,到2016年 8月29日,才把《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申办下来,但已造成该企业因经济纠纷,导致除6号楼竣工安置了大部分回迁户外,其余投资约6000 万元的1~5#楼被鸡西法院以780万元拍卖给祝明会。
2、第二条被钓的鱼
2019年2月12日~2019年3月12日,杜蒙县政府公开招商,江苏省扬州人孙书桥注册的黑龙江银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后,2019年6月3日,孙书桥代表银桥开发公司与时任县长张家文代表杜蒙县政府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约定:自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原“美立方”图纸、内业资料及相关资料移交给银桥开发公司,经鸡西法院拍卖的地上建筑物问题由开发企业自行解决,并约定开发企业30日内缴纳祝明会与县法院的执行款,合同生效。否则解除合同。开发企业在与地上物拍得者祝明会进一步交涉时,发现祝明会在将地上物转让给黑龙江银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前,已 转让他人,致使银桥公司设计人员无法进场勘查……, 原县长张家文涉嫌和祝明会合伙将“美立方”标的物卖三家获利。
二、破坏营商环境的工具
祝明会利用特殊手段,将价值约6000万元的原“美立方”1~5#楼在建工程以780万元的超低价拍得,张家文明明知道祝明会己将此拍得的地上物转让大庆溪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实际占有,却将银桥开发公司招商拖进泥潭,银桥开发公司向杜蒙县政府交项目定金200万元,向祝明会交地上物转让款240万元,银桥开发公司被张家文涉嫌和祝明会合伙欺骗后进行了漫长的法律诉讼,此间祝明会是唯一受益人,祝明会先后卖了三次,卖得了3040万元,祝明会是张家文的白手套。
三、杜蒙县法院是破坏营商环境保护伞
1、银桥开发公司在杜蒙县期间,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书桥被枉法判决一起(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黑0624民初1421号)。该案原告丈夫孙光亮是杜蒙县名人,常年在杜蒙县粮库工作,在杜蒙县是一个手眼通天人物,能和原主管副县长、原县商务局局长共同涉嫌严重违法乱纪,卷到一个大案中,能量惊人。在此期间,孙光亮曾参与银桥开发公司孙书桥经理的股权转让,孙光亮家属并和孙书桥经理发生经济纠纷,孙光亮利用在杜蒙县法院的关系,枉法判决胜诉,非法查封了银桥开发公司孙书桥经理49.9%的股权,在被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黑06民终150号纠正后,银桥开发公司多次向杜蒙县法院副院长反映,要求解除被查封的银桥开发公司孙书桥股权,杜蒙县法院副院长长达近两年不依法办案,超期查封企业股权,使银桥开发公司长期不能正常经营运转,造成企业身边的南方客商不敢来黑龙江投资。
2、大庆溪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杜蒙县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黑0624民初2433号中首先立案起诉祝明会后又撤诉及解除查封“美立方”标的物,当银桥开发公司胜诉后,杜蒙县法院允许溪莲开发公司再次立案查封已判归银桥开发公司的“美立方”标的物。
3、杜蒙县法院执行局无视法院生效判决文书【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黑0624民初2433号、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0)黑06民终648号】,杜蒙县法院涉嫌故意配合张家文祝明会,超期不予办理银桥开发公司申请执行。涉嫌纵容祝明会将“美立方”标的物再次出卖给第四方获利。
四、原县长张家文破坏营商环境手段
1、干扰司法。杜蒙县原县长张家文直接干预生效判决的执行。银桥开发公司依据生效的判决于2020年8月在杜蒙县法院申请执行后,2021年6月11日,银桥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书桥在杜蒙法院执行局赵明月处得知:杜蒙县政府分别于2020年9月25日、2020年11月5日、2020年12月18日向杜蒙法院提交了《中止执行建议书》3次;又分别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3月19日向杜蒙县法院提交了《驳回执行申请建议书》2次。
2、行政违法。2019年5月8日,国务院出台了《重大 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作了明确 规定,主要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 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个重要环节。2019年1月22日,杜 蒙县住建局[杜建呈(2018)2号]向杜蒙县委汇报:己委托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对“美立方”工程基础及地面建筑物现状进行了质量安全鉴定,经鉴定,仅3号楼有部分结构件不满足原设计图纸,在施工前,需由专业公司进行加固,其余1#、2#、4#、5#楼均合格。2021年5月17 日,杜蒙县法院张贴执行祝明会《通知书》,张家文为了保护与祝明会超标查封和低价评估的犯罪事实,于2021年5 月22日连夜召开专题会议,以美立方工程项目存在“违法建设、信访稳定、安全风险隐患及公共利益”等理由,作出了将杜蒙县法院正在执行的“美立方”工程地面附着物强行拆除的错误决定。此决定凌驾于法律之上,此决定与杜蒙县政府招商公告、杜蒙县政府与银桥开发公司签订的《合同书》、杜蒙县政府委托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对美立方五栋在建工程所做的“质量安全鉴定报告”背道而驰,张家文完全不顾及政府在百姓和企业中的信誉和形象,做出了前后矛盾、完全相反的决定。
3、合同欺诈。在签订《合同书》过程中,张家文明明知道祝明会已将拍得的地上物转让给大庆溪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骗取我方投资,没有将实情告知我方,还特意在《合同书》第四条第二款中标注由乙方(银桥开发公司)自行解决经鸡西法院拍卖的地上建筑物问题(祝明会),这是张家文和祝明会给银桥开发公司设的陷阱。
五、杜蒙县部份领导出尔反尔政治素质差
1、拿政府信誉当儿戏
杜蒙县美立方项目于2010年开工,至2013年7月停工,经县法院审查共拖欠57户购房款、人工费、工程款、材料款约2300万元,因政府责任债务政府承担,2023年3月初,县住建局孔局长和国副局长在县信访接待室接见57户代表时代表县政府并用自己的人格担保2300万元放在那里,5月9号前按程序发给大家。2023年3月14日,由县住建局主导,县法院配合,在县法院内与57户的大部份当事人做了《调查笔录》后(吕春喜《调查笔录》附后),2023年5月初,57户代表去询问进行的怎么样了?朱学良县长在接见大家时说了一大堆无关理由后说:“之前说的在5月9日前付款统统作废!就是不给钱”!并说:“不是杜尔伯特县人以后县政府的大门永远进不来,愿意去哪里告去哪里告”。
在朱县长不讲诚信后,被逼无耐的57户百姓选出五名代表,于2023年6月26日开车到国家信访局递交信访材料。2023年7月1日杜蒙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罪对五名进京人员拘留十日,结果只拘了二人,其他三人因各种原因未拘。
2、涉嫌利益输送
在杜蒙县政府起诉银桥开发公司赔偿损失被林甸县法院驳回后,在银桥开发公司到法院立案分别向杜蒙县政府和杜蒙县住建局邮寄《行政赔偿申请书》的情况下,杜蒙县部分领导仍然为祝明会将“美立方”标的物第四卖大开绿灯,早已给付祝明会款项2100万元,而对57户百姓的2300万元钱却出尔反尔一分不给。
政治生态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必须解决的大党独有难题。大庆杜蒙县“美立方”事件跨度长,牵涉人多,影响极坏,必须给党和百姓一个交待。
从2010年到2023年间.暴露出原县长张家文和现任县长朱学良在处理原“美立方”项目问题上政治素质差、胆大忘为、无视百姓疾苦等诸多问题。
一、拿工程项目钓鱼
1、第一条被钓的鱼
2010年,在杜蒙县有个"美立方"工程项目,后改名为“金湖豪庭”,就是一个典型的用工程项目钓鱼,坑害开发企业,造成两个开发企业亏损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至使原"美立方"6栋住宅楼于2014年仅6号楼进户外,其余5栋在建工程变成了一个大坑,部分回迁户得不到安置,导致成为杜蒙县多年上访的根源。
2010年5月28日,穆棱市海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县政府请示,当年主管城建的副县长张家文在《关于二道街老酒厂地段棚户区开发申请报告》上批示:请发改委、建设、土地、环保、城管局、消防等部门依法按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在开工前,杜蒙县政府先后下发文件:①2010年11月10日下发“杜发改字(2010)125号《关于二道街原酒厂周边棚户区动迁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②2010年11月 3日下发“杜政发(2010)22号《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 民政府关于收回张少武等72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③2011年9月28日杜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立案号 2011~04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杜蒙县建设局规划股将泰康镇北完小学南侧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规划图交给开发企业。
2011年8月,原“美立方”工程项目开工,到2016年 8月29日,才把《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申办下来,但已造成该企业因经济纠纷,导致除6号楼竣工安置了大部分回迁户外,其余投资约6000 万元的1~5#楼被鸡西法院以780万元拍卖给祝明会。
2、第二条被钓的鱼
2019年2月12日~2019年3月12日,杜蒙县政府公开招商,江苏省扬州人孙书桥注册的黑龙江银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后,2019年6月3日,孙书桥代表银桥开发公司与时任县长张家文代表杜蒙县政府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约定:自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原“美立方”图纸、内业资料及相关资料移交给银桥开发公司,经鸡西法院拍卖的地上建筑物问题由开发企业自行解决,并约定开发企业30日内缴纳祝明会与县法院的执行款,合同生效。否则解除合同。开发企业在与地上物拍得者祝明会进一步交涉时,发现祝明会在将地上物转让给黑龙江银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前,已 转让他人,致使银桥公司设计人员无法进场勘查……, 原县长张家文涉嫌和祝明会合伙将“美立方”标的物卖三家获利。
二、破坏营商环境的工具
祝明会利用特殊手段,将价值约6000万元的原“美立方”1~5#楼在建工程以780万元的超低价拍得,张家文明明知道祝明会己将此拍得的地上物转让大庆溪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实际占有,却将银桥开发公司招商拖进泥潭,银桥开发公司向杜蒙县政府交项目定金200万元,向祝明会交地上物转让款240万元,银桥开发公司被张家文涉嫌和祝明会合伙欺骗后进行了漫长的法律诉讼,此间祝明会是唯一受益人,祝明会先后卖了三次,卖得了3040万元,祝明会是张家文的白手套。
三、杜蒙县法院是破坏营商环境保护伞
1、银桥开发公司在杜蒙县期间,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书桥被枉法判决一起(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黑0624民初1421号)。该案原告丈夫孙光亮是杜蒙县名人,常年在杜蒙县粮库工作,在杜蒙县是一个手眼通天人物,能和原主管副县长、原县商务局局长共同涉嫌严重违法乱纪,卷到一个大案中,能量惊人。在此期间,孙光亮曾参与银桥开发公司孙书桥经理的股权转让,孙光亮家属并和孙书桥经理发生经济纠纷,孙光亮利用在杜蒙县法院的关系,枉法判决胜诉,非法查封了银桥开发公司孙书桥经理49.9%的股权,在被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黑06民终150号纠正后,银桥开发公司多次向杜蒙县法院副院长反映,要求解除被查封的银桥开发公司孙书桥股权,杜蒙县法院副院长长达近两年不依法办案,超期查封企业股权,使银桥开发公司长期不能正常经营运转,造成企业身边的南方客商不敢来黑龙江投资。
2、大庆溪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杜蒙县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黑0624民初2433号中首先立案起诉祝明会后又撤诉及解除查封“美立方”标的物,当银桥开发公司胜诉后,杜蒙县法院允许溪莲开发公司再次立案查封已判归银桥开发公司的“美立方”标的物。
3、杜蒙县法院执行局无视法院生效判决文书【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黑0624民初2433号、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0)黑06民终648号】,杜蒙县法院涉嫌故意配合张家文祝明会,超期不予办理银桥开发公司申请执行。涉嫌纵容祝明会将“美立方”标的物再次出卖给第四方获利。
四、原县长张家文破坏营商环境手段
1、干扰司法。杜蒙县原县长张家文直接干预生效判决的执行。银桥开发公司依据生效的判决于2020年8月在杜蒙县法院申请执行后,2021年6月11日,银桥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书桥在杜蒙法院执行局赵明月处得知:杜蒙县政府分别于2020年9月25日、2020年11月5日、2020年12月18日向杜蒙法院提交了《中止执行建议书》3次;又分别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3月19日向杜蒙县法院提交了《驳回执行申请建议书》2次。
2、行政违法。2019年5月8日,国务院出台了《重大 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作了明确 规定,主要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 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个重要环节。2019年1月22日,杜 蒙县住建局[杜建呈(2018)2号]向杜蒙县委汇报:己委托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对“美立方”工程基础及地面建筑物现状进行了质量安全鉴定,经鉴定,仅3号楼有部分结构件不满足原设计图纸,在施工前,需由专业公司进行加固,其余1#、2#、4#、5#楼均合格。2021年5月17 日,杜蒙县法院张贴执行祝明会《通知书》,张家文为了保护与祝明会超标查封和低价评估的犯罪事实,于2021年5 月22日连夜召开专题会议,以美立方工程项目存在“违法建设、信访稳定、安全风险隐患及公共利益”等理由,作出了将杜蒙县法院正在执行的“美立方”工程地面附着物强行拆除的错误决定。此决定凌驾于法律之上,此决定与杜蒙县政府招商公告、杜蒙县政府与银桥开发公司签订的《合同书》、杜蒙县政府委托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对美立方五栋在建工程所做的“质量安全鉴定报告”背道而驰,张家文完全不顾及政府在百姓和企业中的信誉和形象,做出了前后矛盾、完全相反的决定。
3、合同欺诈。在签订《合同书》过程中,张家文明明知道祝明会已将拍得的地上物转让给大庆溪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骗取我方投资,没有将实情告知我方,还特意在《合同书》第四条第二款中标注由乙方(银桥开发公司)自行解决经鸡西法院拍卖的地上建筑物问题(祝明会),这是张家文和祝明会给银桥开发公司设的陷阱。
五、杜蒙县部份领导出尔反尔政治素质差
1、拿政府信誉当儿戏
杜蒙县美立方项目于2010年开工,至2013年7月停工,经县法院审查共拖欠57户购房款、人工费、工程款、材料款约2300万元,因政府责任债务政府承担,2023年3月初,县住建局孔局长和国副局长在县信访接待室接见57户代表时代表县政府并用自己的人格担保2300万元放在那里,5月9号前按程序发给大家。2023年3月14日,由县住建局主导,县法院配合,在县法院内与57户的大部份当事人做了《调查笔录》后(吕春喜《调查笔录》附后),2023年5月初,57户代表去询问进行的怎么样了?朱学良县长在接见大家时说了一大堆无关理由后说:“之前说的在5月9日前付款统统作废!就是不给钱”!并说:“不是杜尔伯特县人以后县政府的大门永远进不来,愿意去哪里告去哪里告”。
在朱县长不讲诚信后,被逼无耐的57户百姓选出五名代表,于2023年6月26日开车到国家信访局递交信访材料。2023年7月1日杜蒙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罪对五名进京人员拘留十日,结果只拘了二人,其他三人因各种原因未拘。
2、涉嫌利益输送
在杜蒙县政府起诉银桥开发公司赔偿损失被林甸县法院驳回后,在银桥开发公司到法院立案分别向杜蒙县政府和杜蒙县住建局邮寄《行政赔偿申请书》的情况下,杜蒙县部分领导仍然为祝明会将“美立方”标的物第四卖大开绿灯,早已给付祝明会款项2100万元,而对57户百姓的2300万元钱却出尔反尔一分不给。
政治生态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必须解决的大党独有难题。大庆杜蒙县“美立方”事件跨度长,牵涉人多,影响极坏,必须给党和百姓一个交待。
责任编辑:百姓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市场环境
最新资讯